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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份珠海市斗门区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3-01-16 12:42: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为促进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0名公办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斗门区简介

  斗门区位于珠江三角洲西南端,因“戽斗之斗、海门之门”而得名,是珠海市3个行政区之一,位于珠海西部,东、北连中山,西、北接江门,毗邻港澳。1965年7月由中山、新会划出部分镇村建县,1983年7月归属珠海市管辖,2001年4月撤县建区。全区面积674.8平方千米,基本农田28.85万亩。辖井岸、白蕉、斗门、乾务、莲洲5个镇和白藤街道,有101个行政村、28个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约63万,其中户籍人口36.48万人,农村总人口21.7万人。是著名侨乡,有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16.6万人。近年来,斗门区先后获评国家生态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全国法治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示范名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区、中国最美乡村旅游目的地、中国曲艺之乡、中国海鲈之都、中国禾虫之乡、中国黄沙蚬之乡等称号。斗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举全区之力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努力建设成为珠江西岸智能制造示范区、滨江田园生态新城和粤港澳休闲旅游目的地,奋力打造珠海“二次创业”新引擎。更多详情,考生可登录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oumen.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对象、地点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已取得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已取得国(境)外本科学士(含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地点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心理素质及身体条件。

  其他具体条件,须符合本公告及《珠海市斗门区2023年1月份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专业表》(附件2)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不讲诚信正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及特别提示详见《珠海市斗门区2023年1月份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珠海市斗门区2023年1月份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专业表》(附件2)。

  2.考生须持有报考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小学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即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招聘报名,通过公开招聘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