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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2013-03-04 18:37: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招聘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不超过30周岁,身体健康;

  2、持有B1级以上驾驶执照,3年以上驾龄。

  3、户籍平阳,现居住地为昆阳镇。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3月6日止。

  报名地点:平阳县人民检察院(4楼416)

  报名电话:63185509

  报名须知: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及个人单寸照片一张。

  (二)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考核对象的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驾驶技术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聘用

  对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二○一三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