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黑龙江鸡西市鸡东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1-16 17:30: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准,为鸡东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预算拨款,招聘工作人员20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鸡东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表1)。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7日-2005年2月7日之间出生者),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非统招本科报考须具有统招专科学历)学历,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四)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鸡东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六)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七)现役军人;

  (八)鸡东县辖区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九)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拟定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亲自到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23年鸡东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及(首页+个人页)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6.非在职人员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原件);

  7.“项目生”应提供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8.《入党志愿书》或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会议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9.本人现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请考生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排好,并自备透明档案袋1个。

  (四)笔试政策性加分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