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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02人)
2024-03-26 10:35: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符合以上1、2条款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待遇。免笔试只进行面试的不享受加分待遇。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2024年4月28日—4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将有关加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认真填写《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一份(附件3),报送报考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六)其他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截止报名开始第一天,属于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不得报名。

  截止报名开始第一天,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聘用、录用时的招考方案为准)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漳州市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不得报名。

  截止报名开始第一天,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以编办提供的数据为准),网上报名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其中:地市级、省级所属事业单位需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未征得相关单位同意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请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附件2),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最迟可放宽到体检时提交,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脱贫县的所有岗位和原中央苏区县的乡镇岗位以及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可不设置开考比例,有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即可开考。

  (1)脱贫县: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

  (2)原中央苏区县:芗城区、平和县、诏安县、南靖县、龙海区、漳浦县、云霄县、华安县。

  (3)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的岗位。

  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属事业单位其他情况特殊需降低比例开考的,由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告。取消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留意考务信息。

  3.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涉及到市直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涉及到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单位由县(区)、开发区(投资区)组织人社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已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因故主动放弃的,应在面试前五个工作日下午17:3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确认,并及时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主动放弃需要递补的,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向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需面试的岗位,递补资格复审只进行一轮,再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