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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聘公告
2023-01-14 22:09: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3.网上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扫描件;

  (2)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高等教育各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

  (3)报名表一份(需有电子版近期蓝底2寸免冠照片);

  (4)资格证等其他能证明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核

  由市卫健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成考官小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两位。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

  体检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按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

  (五)考察

  考察由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考察完成后,将拟聘用人员在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同岗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市卫健委审核后,将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市人社局办理审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聘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3652607;

  传真:3652604;电子邮箱:bgs@qhdcd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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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