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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贵阳观山湖区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简章
2013-02-01 20:06: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2013年观山湖区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促进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夯实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基础,现结合区劳动保障协理员不足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贵阳市辖区范围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特制定《观山湖区2013年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简章》。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贵阳市非农业户籍,常住贵阳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四)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对工作认真负责;

  (五)年龄:21-45岁;

  (六)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零就业家庭援助证》中任意一种;

  2、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3、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七)被确认的聘用人员需服从区就业部门的分配。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15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具体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2013年1月31日发布公告。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1日——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

  2、报名地点:观山湖区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服务部门(金麦社区服务中心三楼)

  3、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张。

  (3)下列人员还需提供:持证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携带《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零就业家庭援助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携带毕业证(如毕业证遗失,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同时需经所在社区同意,方可报考)。

  (4)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3年2月5日,发放地点在观山湖区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服务部门(金麦社区服务中心三楼)。

  (二)考试:考试分为计算机测试和面试。计算机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进入面试程序人员按计算机测试成绩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按考试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1、计算机测试:2013年2月6日,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2月7日公布计算机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考号。

  2、面试:2013年2月8日,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下采用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2013年2月9日公布面试成绩。

  3、政审:2013年2月16日—17日对考试后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进行政审,重点审查“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3)发现较严重疾病的;

  (4)在原单位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的。

  (5)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不适合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体检:2013年2月18日,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安排下,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