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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烟台招远市春季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公告
2023-01-16 12:42: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优化入伍士兵素质结构,为全市干部队伍储备培养人才,根据《关于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征集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的意见(试行)》(烟征〔2022〕16号),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意见》(鲁组字〔2019〕32号)等文件规定,2023年春季征兵期间招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2023年军队应征高校毕业生春季入伍的资格条件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从招远市报名参军服役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受公民的政治权利;品行端正,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符合《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军法〔2021〕62号)规定要求。

  2.身体条件。身心健康,肢体无残疾、无传染病,具备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和心理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征〔2015〕1号)、《关于优化调整征兵体检部分项目标准的通知》(军后卫〔2020〕358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要求。

  3.性别。限男性。

  4.学历。取得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3年1月31日(含)之前取得。

  5.年龄。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正在接受调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名组织工作在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一)网上征兵报名

  1.时间。2023年2月8日18时前。

  2.方式。个人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应征地一栏务必填写招远市),按报名流程完整准确填报个人信息,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完善从小学起的学习工作经历。

  (二)事业单位报名

  1.时间。2023年2月9日至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招远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1楼(泉山路66号)。

  3.方式。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1)《2023年招远市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征集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四张(背后标注姓名);(3)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4)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附件一式两份;(6)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一式两份;(7)《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一式两份。

  (三)资格审查

  由招远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招远市人社局、公安局和教体局共同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