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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株洲市天元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0人)
2023-01-13 10:23: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均不计算工作经历。

  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

  六、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地点在报名点现场,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在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

  2.报考者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成绩和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如果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取消计划的,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考试方式

  B3岗位采取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进行,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三)笔试

  除B3岗位外,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各岗位笔试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笔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网站和准考证等正式通知为准。

  (四)面试

  B3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基本素质、工作业绩、群众认可度等,考核通过后,均参加面试。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除B3岗位外,其他岗位人员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照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组成

  B3岗位综合成绩=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考核)、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B3岗位按面试成绩高的排前,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检测(毛发检测)。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均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单位具有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或领导职务的均不予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