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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季潍坊寿光市教师招聘公告
2023-01-13 10:38: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23年春季面向社会为寿光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户籍不限,年龄在40周岁(1982年2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和学历学位等条件。应聘人员须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相一致。2023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逾期不能提供的,不予聘用。

  (五)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后,可报考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七)须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不含高校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有效期内面试合格证明)。

  (八)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九)定向(含服务期内公费师范生)、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十)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岗位二级甲等以上。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详见《寿光市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寿光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政策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不能应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的组织方法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9:00-2月9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6日11:00-2月10日11: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寿光市教体局官网(http://www.shouguang.gov.cn/sgsjyj/),根据页面提示,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待审核期为24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均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