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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吉林蛟河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1-12 09:28: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均通过现场方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报名、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8:30至2月2日16:00。

  2.报名地点:蛟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须知:

  1.报名人员需要携带:报名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证明、资格证、小二寸彩色照片6张。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2.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

  3.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报考蛟河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二)报名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报名资格审查小组,会同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蛟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更新)》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资格审查小组共同研究确认。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视各岗位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方式、考试时间等相关内容,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ohe.gov.cn/)发布的补充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蛟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由人社部门组织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及考试总成绩一并在蛟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ohe.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政策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