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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株洲市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1-11 12:31: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十一、聘用后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二)根据我市《关于优化人才政策体系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30条措施》、《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等规定,博士工作满一年可申请10万元安家补贴;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人才,在株城区首购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具体优待事项以相关政策内容为准)。

  (三)可按相关程序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十二、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各高校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个人自理。

  (五)本次招聘的岗位情况、招聘条件、资格审查等有关事宜,请咨询招聘单位。

  十二、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731-28681089

  政策咨询电话:0731-2868108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28680216(市委人才办)

  (二)监督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731-28681760

  附件2023年株洲市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