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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株洲市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1-11 12:31: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为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七、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达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主要审查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总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地点在株洲,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签约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已毕业人员可免签约,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签约人选与招聘单位签约就业协议书,如有放弃资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作一次性递补。递补实行双向选择,如招聘单位放弃递补,则不进行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签约成功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由招聘单位商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十、公示与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