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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美术学院第一批招聘博士人员公告
2024-04-24 11:26: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和《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在考察环节我校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和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不得录用,并告知被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在公示前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能进入公示环节。拟聘人员将在天津市教委网站(http://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和天津美术学院官网(www.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公示期满6个月内完成报到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一般不超过3个月),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对凡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学校将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学校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规定,拟聘用人员正式入职后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形时,根据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我校将依照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本人有上述文件规定情形或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时,应主动回避。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附则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在天津市教委网站(http://jy.tj.gov.cn)和天津美术学院网站(www.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该方案由天津美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26241778(联系人:申老师);

  监督电话:022-26242380;

  咨询时段: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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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美术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计划表

  原标题:天津美术学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方案计划

  文章来源:http://rsc.tjarts.edu.cn/info/1007/16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