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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医科大学第二批招聘公告
2023-01-10 09:19: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五)面试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面试主要采取学术报告、答辩、结构化面谈或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面试考官将根据岗位的专业分类,由相关专业专家和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组成。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的计算规则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将于成绩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排名,进入体检人数超出招聘岗位人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天津医科大学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总成绩发布后以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七)考察

  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岗考察,应聘人员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在考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曾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考察结果不合格。

  (八)公示与聘用

  天津医科大学将根据笔试考核、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的发布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gongzhao@tmu.edu.cn。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天津医科大学将以短信、电话或邮件等形式通知拟聘人员,拟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到天津医科大学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聘用合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上述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本人需提前1个月书面递交延期申请及佐证材料。经天津医科大学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报到期限可延长1个月,延长期限到期后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递补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天津医科大学将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

  2.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自愿放弃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按照上述程序递补人员后仍出现拟聘岗位空缺时,天津医科大学将根据实际需要重新发布报名通知,并重新组织报名、考核等后续工作,相关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相关安排等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四、违规行为处理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