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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长寿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76名)
2023-01-10 09:06:50   地区:重庆   浏览:0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9)执行,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2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发布的相关公告。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长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通知等相关信息,将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二)面试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详见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笔试成绩等事项通知内容,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面试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详见《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附件7)。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若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8)。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审查递补。 

    面试资格缺额于资格审查结束后1日16:00时前,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超过2人次(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进行公示,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三)面试。

    1.面试比例。

    进入面试比例为3:1。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长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发布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