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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郴州桂阳县高素质专业化党政人才引进公告
2024-04-28 16:43: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加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经中共桂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党政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高素质专业化党政人才30名,具体岗位、计划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桂阳县2024年高素质专业化党政人才公开引进计划表》(见附件1)。

  本次高素质专业化党政人才引进公告可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询: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

  招聘各环节信息指定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发布。

  二、引进范围

  1.全国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2024年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名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三、引进对象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2.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优良,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或本科阶段就读“双一流”建设高校,担任过校级或院级主要学生干部,或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

  5.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原则上参考《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列入参考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或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6.具有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处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情形的,不得引进。桂阳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

  四、政策待遇

  1.人事关系。人才引进后,使用桂阳县人才专项编制。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一般情况实行一年试用期,如有工作经历且满足相关条件,按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精神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博士研究生可享受管理七级岗位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管理八级岗位工资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培养锻炼。人才引进后,列入中共桂阳县委组织部管理和跟踪培养对象,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到县级重要部门实践锻炼,期限一般为2年,期间由县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共同管理。实践锻炼期满,经县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共同考核合格的,人事关系转入相关事业单位,使用相关事业单位编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安排担任相应职级领导职务;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调入行政机关并推荐担任相应领导职务,进行重点培养。

  3.经济待遇。引进人才按事业单位薪酬方案发放日常工资福利待遇外,另按以下标准享受奖补待遇。

  (1)“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每人每月给予生活补贴4000元,给予租房补贴1000元;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每人每月给予生活补贴3000元,租房补贴1000元。发放期限为5年。

  (2)在桂阳服务满3年且首次在桂阳县购置商品房(80㎡以上)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分三次兑现,申请后第一年兑现10万元,第三年兑现5万元,第五年兑现5万元。所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方可进入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