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4年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公立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4-05-11 11:18: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根据《汾西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方案》要求,我县拟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我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13名。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汾西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报考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人员,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发布公告之日前取得。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9日至2006年5月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规定的,以《岗位表》为准。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离校两年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参加社会保险不影响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视同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认定。

  2、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3、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报考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的,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9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将岗位招聘计划转入一般性岗位(转入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