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选聘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及考察环节有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收到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
1.本次选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目录专业名称、代码不完全一致的,以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结合其课程设置和培养目标实际情况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及设置依据说明等材料,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一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毕业的提供相应学籍证明材料)。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选聘时间地点若有变动,将及时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
五、管理和待遇
(一)选聘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行统一安排、统一管理,安排到市事业单位工作。
(二)工资福利等按茂名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三)与我市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且全职工作的,按照我市有关人才政策规定享受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四)享受落户、出入境、长期居留、永久居留优先便利服务;子女就读小学至初中阶段学校,可按照本人工作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优先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参照我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惠。
咨询电话:
0668-2910272(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0668-2935300(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
附件:1.茂名市2024年度公开选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第三批).xls
2.茂名市2024年度公开选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茂名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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