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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5-13 16:30: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为满足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员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9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的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计算: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5月19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5月19日以后出生。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4年5月19日。

  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等);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注意事项:

  聘用人员必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技术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四)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5月13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网址:https://www.tjrc.com.cn/

  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址:https://tjjhggjy.renyibao.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