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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3-02-18 15:43: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

  关于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青川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拟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及考调名额

单位

基本职责

考调岗位及名额

青川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负责规范管理和指导全县对外宣传,规划、协调全县对外宣传的制作、发行和使用,组织结合国家、省、市媒体和海内外报刊台的发行,研究、草拟全县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对外宣传计划、意见等工作。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公开考调范围

  全县符合条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三、公开考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扎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奉献意识,工作责任感强。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2月1日以后出生),且热爱新闻宣传工作。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到条件的。

  四、公开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21日—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在青川县委宣传部现场报名。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意见;

  (4)工作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的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青川县委组织部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考试有效报名人数与考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将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过程,报考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为笔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由青川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考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对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体检、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1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取消考调资格,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调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39-7201951(青川县委组织部)

  0839-7202479(青川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