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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郑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88人)
2024-04-16 11:27: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面试当天,因参加面试人员放弃等其他原因,导致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其结构化面试的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室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一项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增加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的岗位,其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的原始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4.教学技能测试。采取试讲或试讲与专业知识测试(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参加面试的教师岗位考生全部参加教学技能测试。

  (三)面试(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面试、教学技能测试全程录像。整场面试(教学技能测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1.教师岗位

  (1)无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时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

  (2)有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时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20%+专业知识测试(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20%。

  2.其他岗位

  (1)无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时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2)有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时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30%+专业知识测试(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30%。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面试(教学技能测试)结束阶段当场宣布。若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导致超出限定比例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无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的,教师岗位教学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其他岗位加试面试;有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的,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费用由参加人员自理。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三)因体检出现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体检。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一般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招聘单位正式到岗通知后应于2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