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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烟台招远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24-05-08 15:57: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招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远市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规定,本次招聘的招远市人民医院和招远市中医医院,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选择报考招远市人民医院和招远市中医医院的人员,其人事管理及相关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岗位需求表》备注栏有标注“高分先选”的部分岗位,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无问题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用“高分先选”的方式依次确定用人单位。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远市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远市卫生健康局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5-8153517

  监督电话:0535-8158871

  报名网站、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haoyu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