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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简章
2024-03-12 17:19: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体检时间、地点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站、活力海勃湾公众号、海勃湾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众号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考察主要以审核人事档案、社会信用记录、查询犯罪记录、审核报名材料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中发现有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

  已被其他单位录用的人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的调取由本人负责办理,在我区正式录用之后需在规定时间提供本人完整的人事档案,提供不了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递补

  体检、考察等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引进对象,由海勃湾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拟引进人员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站、活力海勃湾公众号、海勃湾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且查有实据、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取消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引进,如经核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确定为引进人员。

  (六)聘用

  此次人才引进分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才引进和总量控制数人才引进。引进人才在海勃湾区委组织部、海勃湾区人社局、海勃湾区卫健委备案,实行合同制管理,引进人员报到时需提交人事档案、无犯罪记录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引进资格。

  1.事业编制内人才引进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须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引进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引进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引进人员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调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并取消事业编制。

  2.医院总量控制数引进人员,享受医院同等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考核实行一年一考核,三年一签订。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自行解聘。

  四、纪律和监督

  乌海市海勃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73-2059985

  五、其他事项

  (一)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的情形,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二)申报者应当保持电话联系通畅,如因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三)本简章由区委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委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有关事宜将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站、活力海勃湾公众号、海勃湾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众号发布。

  (四)咨询电话

  海勃湾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473-2059639

  海勃湾区中医医院:0473-2796607

  海勃湾区人民医院:0473-27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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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海勃湾区两家医院2024年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目录

  2.海勃湾区2024年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申报表

  3.考生诚信承诺书

  海勃湾区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