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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
2023-01-04 11:52: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校园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指导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确认报名资格,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六)凡组织部门、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七)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八、咨询电话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理委员会:0873-3124989。

  附件:

  附件1.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校园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3.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校园公开招聘本科学历可报名的高校名单.docx

  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区红河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