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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招聘简章
2023-01-04 11:54: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5.进入考察阶段意见由市中医医院报市卫生健康委。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2.应聘人员应在体检结束的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经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鄂尔多斯中医医院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市卫生健康委、人社部门。拟聘用人员在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4.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

  (二)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3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由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ordos.gov.cn/)、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