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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3-02-28 11:45: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八是公示。对拟聘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九是办理聘用手续。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及要求

  1、招聘人员在试用期内执行全省1150元/月的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工资福利等项待遇由区财政全额拨付。

  2、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小学教师全部充实到我区城区外小学(含目前在我区代课中学教师),以逐步改善我区城区外小学教师队伍结构。

  3、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5年内不得调离我区。

  七、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井陉矿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沟通、抓好协调、保障落实,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做好全程监督。区纪委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并在各个主要环节派专门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透明、顺利进行。监督电话:0311-82072179

  3、严肃责任追究。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在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作弊的,以及在考核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无论在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井陉矿区教育局(区行政大楼222室)

  办公电话:0311-82088151
 

井陉矿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