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3贵州剑河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3-02-01 20:04: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④报考教师岗位的往届毕业生须持有相应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现仍在服务期内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名(服务期已满的提供服务证书);村干部报考人员需持当地乡(镇)党委出具的2013年2月19日前任职材料、目前仍在职材料、推荐报名材料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名;

  ⑥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和报名考务费100元。

  考生可预先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www.qdn.gov.cn)、剑河县人民政府网(www.jhx.gov.cn)下载《剑河县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统一用A4纸打印,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该报名表并在报名时提交;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本人报名;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需进行笔试的考生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3年2月25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报名收费发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大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方法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中专(中师、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及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1:3及以上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2、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按以下办法确定:

  ①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②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应聘计生、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参加专业知识考试《基础医学知识》。应聘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参加专业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应聘管理岗位和其他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均参加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考试。

  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县城所在地,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为:2013年2月27日 上午9:00至11:00

  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环节的考生除外)。

  (三)面试(专业测试)

  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笔试结束后,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由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