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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葫芦岛市绥中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公告
2022-12-30 18:23: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三)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照公告及专业要求,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现场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所学专业及岗位信息中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429-6111006。

  1.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2月14日、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地点: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

  2.审查材料

  (1)本人签名的《2022年绥中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报名表》(照片处需为本人2寸近期免冠半身正面蓝底证件照,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研究生阶段是国内院校的: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阶段是海外院校的: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和就读学校在世界大学排名榜排名前200名的依据材料;

  (4)《未就业证明》(见附件2);

  (5)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等);

  (6)本人手写签字的《诚信报名承诺书》(样例见附件3)。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要求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要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面试考核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2.经考核合格,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淮(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后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按规定及时为其办理聘用备案、入编及工资等手续;所在单位应在办理聘用备案后5天内通知聘用人员报到,聘用人员应在单位通知后30天内到岗上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许辞职或交流。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所在单位,并记入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系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