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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下半年吉林四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8人)
2022-12-29 22:15: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字【2022】4号)、《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13号),现将2022年下半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四平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2年下半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公开招聘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8日--2004年12月28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2年12月28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2022年下半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范围

  此次设置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8个,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范围为:20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五方面条件:

  一是自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二是在择业期内处于待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状态,未与工作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等不在此范畴),或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三是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四是应届毕业生是否就业其报名均不受限制。五是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出现役时间据公告发布之日不满1年的,与应届毕业生享受同等政策。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四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四平市铁西区南建平街52号,人才市场)。

  报名提供资料:

  《2022年下半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贴好照片)(附件2)一式三份;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