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2年重庆市渝中区卫生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2-12-28 18:33: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5)。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中,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点张榜公布,并在面试结束两个工作日内在渝中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笔试成绩、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yz.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