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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粮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2-12-28 18:31: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解决工作人员短缺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市委编委核准,齐齐哈尔市粮食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中心隶属于齐齐哈尔市粮食局,是财政差额拨款副县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技术咨询指导、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组织实施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安全监测、质量会检,组织开展全市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内在品质、食品安全指标监测工作。对市域内粮食质量争议进行仲裁检验,面向社会开展粮食质量检测服务。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22年齐齐哈尔市粮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知识、资格条件,能履行岗位职责;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刑罚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6.新录(聘)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7.其他不适宜聘任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需将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后以压缩文件名“姓名+报考岗位”形式,上传至邮箱792565692@qq.com,市粮食局审核后邮箱回复是否合格,请考生报名后及时关注邮箱或电话咨询。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至1月11日17时止。

  报名咨询电话:0452-2797901。

  2.需考生提供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3)学位证书扫描件;

  (4)《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在职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5)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

  (6)符合黑龙江省政府相关文件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注明。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有效证书或证明扫描件;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扫描件。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上述材料均提供原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注意事项

  (1)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之比若达不到1:3比例,经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为紧缺岗位的,可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

  (2)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不符合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在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面试等相关招聘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鹤城粮食”微信公众号,不另行通知。遇特殊情况,以电话通知为准;

  (4)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