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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社2023年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12-27 20:26: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3.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报名网站公布,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或“人民日报社招聘”微信小程序浏览详情,查询是否进入笔试。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或“人民日报社招聘”微信小程序查询笔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面试

  面试包括报社统一面试(“一面”)和用人部门(单位)面试(“二面”)。一面人选根据报名应聘人员所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二面人选根据报名应聘人员所报岗位笔试成绩和一面成绩汇总后(笔试占50%、一面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其中,同一岗位实际参加一面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报名应聘人员的一面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二面。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报名网站公布,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或“人民日报社招聘”微信小程序浏览详情,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并在线打印面试准考证。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将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或“人民日报社招聘”微信小程序查询面试成绩。

  5.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所报岗位总成绩(笔试和一面占50%、二面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深入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人选在所报考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招聘实施部门报告。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视情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6.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人民日报社公开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待遇

  岗位1-18的聘用人选与人民日报社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享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岗位19-27的聘用人选分别与各社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招聘相关信息均在人民日报社公开招聘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招聘过程中,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应聘人员如自愿放弃面试及后续聘用资格的,请登录报名网站或“人民日报社招聘”微信小程序作书面声明进行确认。

  3.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招聘。

  报名咨询电话:010-65369006、65369751

  报名咨询邮箱:rmrbhr@people.cn

  监督举报电话:010-65368999

  本招聘公告由人民日报社人事局负责解释。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有任何疑问的,可以通过电话、邮箱和微信服务号“人民日报社招聘”进行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