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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聊城市莘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94人)
2024-05-01 10:37: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莘县人民政府网或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或莘县融媒APP公示。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不低于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对于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纳入聘用单位人员控制总量,按照备案制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七、其他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此简章由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0635-7321221

  县教体局:0635-7137765

  县卫健局:0635-7127078

  监督电话:0635-73221487310128

  附件1: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事业编制).xlsx

  附件2: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备案制).xlsx

  附件3:2024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原标题: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

  http://www.sdsx.gov.cn/site_sxrmzfbgsb/channel_6576b861088606770a4469ec/doc_6630b542126a8be10881679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