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哈尔滨丁香人才周”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引才招聘高层
2022-12-21 21:24: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卫生健康委员会链接“人事信息”栏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4.公布成绩。面试后,将考生的考试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卫生健康委员会链接“人事信息”栏公示3个工作日。

  七、签订引才协议

  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签约人选。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确定为签约人选。签约人选与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丁香人才周”引才协议书》。

  八、体检和考核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哈尔滨市中医医院、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哈尔滨市第五医院、哈尔滨市第六医院、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哈尔滨市胸科医院、哈尔滨市眼科医院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其他事业单位由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一)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签订《“丁香人才周”引才协议书》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二)体检

  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卫生健康委员会链接“人事信息”栏公告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九、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卫生健康委员会链接“人事信息”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3年7月31日前,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未能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哈尔滨丁香人才周”引才政策,通过考试(考核)合格的拟引进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由用人单位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时间可计入试用期累加计算。

  十、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4664479。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引才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