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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蒙医医院人才引进简章
2022-12-21 21:26:42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七)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占引进单位事业编制,引进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才,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2.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引进单位。在引进人才与引进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间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拟引进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引进人才在办理引进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或引进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在办理引进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拟引进人才未在规定时限内到引进单位报到的。

  (4)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执行苏尼特左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其他政策待遇按照《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流动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即按照《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流动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专门岗位聘用协议的,经本级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估,并提交本级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给予《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流动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相关待遇。与引进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人才,按照《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流动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享受配套支持政策。

  五、引进纪律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苏尼特左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和旗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本次人才引进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三)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六、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未尽事宜及相关信息,或本次引进有关程序、时间、要求等需要作出调整的,届时将在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ntzq.gov.cn/)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二)为强化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三)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引进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本次引进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9—2521088(苏尼特左旗人社局)

  0479—2521739(苏尼特左旗卫健委)

  监督电话:0479—2522500(苏尼特左旗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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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引进人才岗位表

  2.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