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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衡阳衡东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2人)
2024-05-20 23:19: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衡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公平竞争、客观公正、平等择优、德才兼备。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2名,其中面向近三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5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衡东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近三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指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2年、2023年毕业尚未入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①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

  ②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能在学信网上认证,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目录》)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技工院校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和《技工院校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和《技工院校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考生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依此类推。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对待。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人员;

  9.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10.有吸毒史的人员;

  11.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衡东县党政门户网、衡东发布、衡东宣传(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8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8:00至6月1日18:00(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到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报名点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电话报名,咨询电话:0734-5231109(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以非全日制学历报名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前置学历证明。在报名前准备好,报名时带到现场核对;如不按要求提供的,报名时将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