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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招聘第三批聘员公告
2022-12-15 18:01:16   地区:广东   浏览:0

  领取或打印准考证事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齐全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缺少相关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公告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4)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自公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间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顺延递补。

  (六)体检

  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考生申请,可复检一次不合格的项目,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规定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时间及地点以网站公布或另行电话通知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进行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九)岗位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区直机关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四、防疫要求

  (一)考生报名当天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

  (二)考生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报名: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现场测量体温<37.3℃。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或“穗康码”为红码、黄码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报名现场;

  (三)考生报名当天须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报名期间不得脱掉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报名期间如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现场管理。

  (四)考生不配合报名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面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二)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或解除录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体检、考察,视为自动放弃。

  (四)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主动放弃而产生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