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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18人)
2022-12-13 18:17: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其中对考察对象的档案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曾公开发表错误言论或恶意传播不实信息,造成负面影响的,一经查实,视为考察不合格。 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台党委研究确定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是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说明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2、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时主动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或场所码(绿码)及考试前48小时内(或按青岛市最新防疫政策要求)在正规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量。

3、考生须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等必要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考生健康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请考生提前了解健康承诺书内容,如实签订。

5、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咨询电话:(0532)85701832、(0532)85701636,监督电话:(0532)85702345。 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拨打以上电话。

五、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2年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2022年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考生健康诚信承诺书》

青岛市广播电视台

2022年12月9日

原标题:2022年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guangdian.qtv.com.cn/system/2022/12/09/0159232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