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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朝阳市建平县农村中小学等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校医公告
2022-12-13 18:18:50   地区:辽宁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联合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114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农村小学教师92名;

  (二)农村初中教师46名;

  (三)特殊教育教师5名;

  (四)幼儿园教师2名;

  (五)职业教育教师3名;

  (六)校医8名。

  具体岗位信息《2022年建平县农村中小学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户籍要求:农村小学教师岗位限建平县户籍,其他岗位不限户籍。配偶在建平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且有正式编制的,如符合招聘条件,报考任何岗位都不受户籍限制,但须提交配偶单位出具的证明。

  (三)学历要求:

  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师范专业专科或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农村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高中起点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校医、职业教育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同时职业教育教师还须有三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历(不含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

  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具有国家承认的辅修学历、学位证书;以国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年龄要求:

  专科及本科学历的不超30周岁(1992年12月20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教师职称的不超35周岁(1987年12月2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教师职称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五)专业要求:

  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与其本科所学专业必须属同一类别,且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六)教师资格要求:

  除校医、职业教育中心教师岗位外,应具有与报考岗位层次相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已参加2022年度教师资格认定且认定状态为“认定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此次教师招聘。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此次教师招聘,但自上岗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七)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学历、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的计算日期为2022年12月20日。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党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人员。

  4.建平县在编教师。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haoyang.gov.cn/)、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jp.gov.cn)上统一发布。后续相关公告(公示)均在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包括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笔试成绩、面试时间、总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