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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广州市南武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2022-12-13 12:50:15   地区:广东   浏览:0

  (七)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招聘单位可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八)考察

  组织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组织考察时,同时将进入考察的考生名单送检察部门进行审核。考察或审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职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公示和聘用

  1.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并经入职审查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公示期结束后,在六个月内未能根据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时将户籍迁至广州市。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同时实行试用期,非首次就业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首次就业的拟聘人员(包括2023年毕业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疫情防控工作

  (一)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自行做好报名、考试等各阶段防疫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广州市南武中学的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考生可关注广州市南武中学的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因疫情防控有最新要求的,以广州市南武中学短信通知为准。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职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做出不主动放弃面试、笔试、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做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海珠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