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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宣城市绩溪县从全县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2022-12-09 12:36: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激发全县村(社区)“两委”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增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为建设新时代美丽幸福绩溪提供坚强保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从全县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度从绩溪县村(社区)“两委”干部中择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忠诚,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基础和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群众口碑好。

  2.工作态度积极向上,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农村工作,有志于投身乡村振兴事业,有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担当。

  3.熟悉基层党务、政务、村(居)务工作,有知识,懂经营,会管理,服务群众意识强,增强集体经济和群众增收办法多、思路宽,能够带领党员群众共同富裕,善于运用民主、法治的思维做群众工作,解决各类矛盾,在推进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为民服务等工作中实绩突出。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健康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连续担任村(社区)“两委”干部满4年以上(2018年11月30日前任职),目前仍在职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其中,村(社区)“两委”正职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7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的;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不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绩溪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A414)。

  3.报名程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填写《2022年绩溪县从全县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向任职村(社区)所属乡镇党委提出报考申请。各乡镇党委在接到报考人员报考申请后,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就提出报名申请的村(社区)“两委”干部相关表现情况,认真开展资格审查,对经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及时反馈给相关报考人员。

  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任村(社区)“两委”职务文件或当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由党委盖章的报名表(正反打印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5张及其电子版(jpg格式)到绩溪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报名。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请于报名时一并携带所受表彰的证书、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申报加分事宜。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择优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报名人数不足,则相应核减择优招聘计划数。

  4.资格复审:由绩溪县面向全县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优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条件和相关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反馈审查结果。

  2022年毕业,但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2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