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官由不少于7人(单数)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教师岗位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卫生岗位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签订协议、考核人选。
(四)签订协议
由招聘单位与进入考核人选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在现场签订时,不同意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遇有特殊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签订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在富锦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拟进入考核环节人选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成绩)。
(五)考核与体检
由用人单位对应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富锦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富锦市人社局发放《富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程序办理编制、工资、保险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工资按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进入财政统发。
本次招聘享受富锦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规定的人才奖励政策。
咨询电话:0454-2728809
监督电话:0454-272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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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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