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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海玉树州事业招聘考试公告(20人)
2024-02-21 16:03: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青海 浏览次数:0

  四、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笔试内容及权重:《综合应用能力》(分三类: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满分150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共两门,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科目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三)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四)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笔试时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六)笔试成绩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现场资格复审

  (一)笔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籍、准考证、毕业证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报考岗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现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和同级主管部门在2024年3月29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及相关资料,未能提供或出具书面证明及相关资料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以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的可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同时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凡不按时限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和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面试方式

  1.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招聘63270102岗位采取“试讲(占50%)+实操(占50%)”的方式进行;招聘63270109岗位采取“作画(占70%)+试讲(占30%)”的方式进行;其他招聘岗位采取试讲(占50%)+说课(占50%)”的方式进行。两项中其中一项零分的,面试成绩无效,并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2.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七、体检、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到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应聘人员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它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对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负按医院规定收取,自行体检者无效。若体检的应聘人员已怀孕,可待应聘人员孕期结束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