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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第三批招聘公告
2022-12-06 11:17:21   地区:天津   浏览:0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持相关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过邮件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面试

  面试试题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命制,面试由健研院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名。面试全程录音。

  报考人员应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防疫相关材料,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核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及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及相关信息。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仍出现并列,则主考官打分高者进入体检;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体检

  5.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体检未合格、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考察

  考察由健研院组织实施。根据聘用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7.公示

  经院党委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卫生人才网和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8.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由于被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健研院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经市科技局审核无误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如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须对招聘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将在招聘公告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

  2.请报考人员务必遵守有关防疫与安全的要求,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22-68653656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