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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长沙浏阳市引进党政高专博士人才公告
2022-12-03 20:37: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7.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报考后请尽量注意不外出、不聚集。如特殊情况外出,请及时向组考单位报告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如果某个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10人,则该岗位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引进计划数1:5进入资格复审,如最低入围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有并列名次,则均入围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公告。

  4.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准考证、本人亲笔签名的《浏阳市2022年公开引进党政高专博士人才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与学位证书(含博士、硕士、本科)、资格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6.资格复审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3)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主要侧重了解考生的理论水平、个人特长、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与岗位匹配性。

  3.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成绩为80分,考核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4.考核将于资格复审后的第二天进行,考核的形式、时间、地点、结果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5.考核由浏阳市委组织部和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4)体检

  1.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加试专业知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加试专业知识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不超过2次。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5)考察(含资格终审)

  考察由由浏阳市委组织部和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如有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递补不超过2次)。

  (6)公示、聘用

  1.对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为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用期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中原具有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身份及原有的所有职务职级均不予保留,聘用人员中原行政或事业在编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

  七、相关待遇

  试用期转正后按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七级职员(相当于正科级)标准执行工资待遇,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照相应职称等次享受工资待遇。三年内,每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按照每人每年10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在浏购房的,按照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返还已发放的租房和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引进的博士人才配偶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浏阳市机关事业单位高专人才配偶随调入浏暂行办法》对口安排。引进的博士高专人才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博士楼”。

  八、有关规定

  1.录取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本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3年内不得参加浏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向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