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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鸡东县“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2-12-03 20:34: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才到鸡东就业、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开展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集中引进事业单位人才30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鸡东县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满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6年12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12月以后出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报名考试,面试资格审查时需学校出具如期毕业证明。

  (四)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鸡东县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二)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五)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鸡东县域内的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八)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九)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十)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含申请享受政策性加分)、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岗位报名合格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实际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低于该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允许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机会。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开考比例的,须经鸡东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同意。

  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见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9:00至2022年12月15日16:00。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2.报名网站:

  https://jd2022rcz.ibaoming.net/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065)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若报考岗位未被取消,不得改报其它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请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及2021年列入的新专业名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等相关专业目录设定,详见《学历学位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