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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营口大石桥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
2022-12-02 16:07:02   地区:辽宁   浏览:0

  2.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现役军人;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现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以及大石桥市教育系统在编教职工。

  4.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且在服务期内的教师。

  5.定向生、委培生和辽宁省以外生源免费师范生;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营口人事人才网、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dsq.gov.cn/)、“大石桥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为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公告平台;大石桥市电视台同步播发招考通知。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9:00时至2022年12月15日17:00时报名端口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与方法:报名人员自行登录大石桥市2022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网址:(https://ln.bmpta.com/ykdsqjs/),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详实填报考生信息、上传资料。

  3.网上报名所需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扫描件(同页)或照片;居民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扫描件或照片。

  (2)毕业证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网页截图;学位证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认证报告》全网页截图;国外学历(含港、澳、台)考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3)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护士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及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查询页面全网页截图。持有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还未完成认定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持有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未完成认定的应聘人员和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页面全网页截图。

  (4)本人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5)由本人在“诚信承诺”栏内手写签字的《2022年大石桥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或照片。

  上述材料均按网上报名软件要求,上传至报名网站。

  4.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将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等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5日17:00,登录网上报名窗口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至报名截止时仍未通过初审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接受新报名),改报时间为12月16日9:00至12:00。咨询电话:0417-6957175。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2月16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费,考试费为100元人民币,成功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审查通过的考生实时关注本次招聘官方信息平台后续公告,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一式四份),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等环节使用。

  6.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根据招聘岗位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2:1的比例,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