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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葫芦岛市面向退役本科毕业生士兵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2-12-02 16:15: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关于印发葫芦岛市鼓励大学生入伍暂行办法的通知》(葫政发〔2018〕17号)等有关规定,经葫芦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拟面向2020年和2021年退役本科毕业生士兵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考人员

  参考人员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基本符合安置条件的69人,名单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详见附件1。

  上述人员如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考生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但在报名后、录(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78个岗位,具体岗位信息附后(详见附件3)。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报具体岗位,只报岗位所属地区(考生可选择葫芦岛市直或本人退役报到接收县区)。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6日(周二)-12月8日(周四),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3.报名地点: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二楼人才中心大厅(具体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

  4.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填写完整并打印的《2022年葫芦岛市面向退役本科毕业生士兵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中照片格式统一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半身蓝底证件照”)、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或士官)退出现役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存一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一份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转交),并随附上述同版2张照片。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要求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要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5.报名时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现场时,需严格按照葫芦岛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并提供“国务院大数据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按疫情防控要求的核酸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量并全程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二)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加分

  大学生退役士兵根据服役期间的表现进行加分,条件如下:

  1.荣立一等功的每次加20分;

  2.荣立二等功的每次加10分;

  3.荣立三等功的每次加5分;

  4.获得嘉奖的每次加1分;

  5.退伍前发展为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的加2分。

  获多种奖励的可累计加分。以上加分条件由本人提供有关材料,经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局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盖章。此类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存一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一份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转交)报名时一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