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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省南京晓庄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二批)
2022-12-01 21:14: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专职辅导员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晓庄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专职辅导员,列编制内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和南京晓庄学院网(www.njxzc.edu.cn)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晓庄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2.品行端正,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3.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正部长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院级及以下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须由院系或院系党委(不含院系团委)出具,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须由校团委、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的具体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②有1年及以上本科高校(或本科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高校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入职高校的工作经历,须有高校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在校工作或担任辅导员的起止年月。

  ③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须有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工作岗位、任职职务和起止年月。

  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11月30日。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至2004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8.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于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及学位。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3.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