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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4-30 11:49: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精神,结合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4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024年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说明:1.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3岁。

  2.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有执业证或资格证要求的岗位,通过相关考试尚未取得证书的可暂凭合格成绩单报名。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简章

  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http://szj.changsha.gov.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http://szj.changsha.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于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731-84442098。